部门职责
一、国内合作方面
1、负责制定适合我校实际情况的校地(企)合作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合作处的组织管理工作,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及开展计划的实施;
3、负责组织开展学校对外合作;依法审查落实合作合同,对学校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总结;
4、负责校地、校企、校校战略合作的联络与协调;
5、负责学校重大战略合作项目的跟踪与推进等工作;
二、国际合作方面
6、编制、执行年度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计划,进行年度总结;
7、负责组织和统筹安排上级部门下达的相关国际合作交流工作和其他涉外机构的相关交流活动;
8、负责组织和统筹协调校内人员赴国外进行合作交流、讲学、研修等对外交流与项目合作事宜;
9、负责中外合作办学、学生联合培养、学生交流交换及其他各类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的归口管理,并对项目的建立和实施过程进行协调、管理和服务;
10、负责制定和审核来华留学生的管理办法;负责留学生学习、奖惩、住宿安排、在华学习签证和居留许可等事务的归口管理;
11、负责协调各类校际涉外合作交流协议的审核及归口管理工作;
12、负责外籍教职工的身份管理,协助申请来华签证及居留许可等事务;
13、负责做好来华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的审核、报批、指导等工作;
14、涉及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其他相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