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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萍等13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 牡丹江大学 日期: 2025/08/11 点击次数:

各部门、各学院:

2025年8月1日第8次党委会研究决定:

李萍同志牡丹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副处级);

丁福军同志任牡丹江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院长(副处级);

李新宇同志任牡丹江大学经贸与管理学院院长(副处级);

张晓翟同志任牡丹江大学财会与金融学院院长(副处级);

张小强同志任牡丹江大学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学院院长(副处级);

刘志强同志任牡丹江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副处级)

王小红同志牡丹江大学外语学院院长(副处级);

王铁柱同志任牡丹江大学总务处处长(副处级);

刘洋同志牡丹江大学机械工程(智能制造)学院院长(副处级);

申影同志牡丹江大学教务处处长(副处级);

房德安同志任牡丹江大学现代教育中心(发展规划处)主任(副处级)

李萍、丁福军、李新宇、张晓翟、张小强、刘志强、王小红7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萍同志牡丹江大学学工部(学生处)学生科科长职务;

丁福军同志牡丹江大学团委副书记兼学工部(学生处)德育工作科科长职务;

李新宇同志牡丹江大学教务处副处长职务;

张晓翟同志牡丹江大学财会与金融学院团总支书记职务;

张小强同志牡丹江大学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王小红同志牡丹江大学外语学院副院长职务;

王铁柱同志牡丹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职务;

刘洋同志牡丹江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院长职务;

申影同志牡丹江大学外语学院院长职务;

房德安同志牡丹江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职务;

隋维林同志牡丹江大学经贸与管理学院院长职务

宋大力同志牡丹江大学财会与金融学院院长职务。

 

 

 

中共牡丹江大学委员会

2025年8月11日


初  审:徐  静

复  审:王伟杰

终  审:陈孟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