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经2025年8月1日第8次党委会研究决定:
李萍同志任牡丹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副处级);
丁福军同志任牡丹江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院长(副处级);
李新宇同志任牡丹江大学经贸与管理学院院长(副处级);
张晓翟同志任牡丹江大学财会与金融学院院长(副处级);
张小强同志任牡丹江大学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学院院长(副处级);
刘志强同志任牡丹江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副处级);
王小红同志任牡丹江大学外语学院院长(副处级);
王铁柱同志任牡丹江大学总务处处长(副处级);
刘洋同志任牡丹江大学机械工程(智能制造)学院院长(副处级);
申影同志任牡丹江大学教务处处长(副处级);
房德安同志任牡丹江大学现代教育中心(发展规划处)主任(副处级)。
李萍、丁福军、李新宇、张晓翟、张小强、刘志强、王小红7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萍同志牡丹江大学学工部(学生处)学生科科长职务;
丁福军同志牡丹江大学团委副书记兼学工部(学生处)德育工作科科长职务;
李新宇同志牡丹江大学教务处副处长职务;
张晓翟同志牡丹江大学财会与金融学院团总支书记职务;
张小强同志牡丹江大学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王小红同志牡丹江大学外语学院副院长职务;
王铁柱同志牡丹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职务;
刘洋同志牡丹江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院长职务;
申影同志牡丹江大学外语学院院长职务;
房德安同志牡丹江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职务;
隋维林同志牡丹江大学经贸与管理学院院长职务;
宋大力同志牡丹江大学财会与金融学院院长职务。
中共牡丹江大学委员会
2025年8月11日
初 审:徐 静
复 审:王伟杰
终 审:陈孟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