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大学生参军入伍有关问题 的通知》〔2021〕1 号文件精神和国家征兵政策,现对应征入伍学生的相关事宜做如下说明:
1、大三学生应征入伍,在校学籍与军籍不得交叉超过一年,符 合毕业条件,学校准予毕业(按要求修满全部课程,取得合格成绩)。学生可自愿申请保留学籍(提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办理)。
2、大二学生应征入伍需办理应征入伍保留学籍手续(提供入伍 通知书复印件办理),退役后于 2 年回学校原专业复学,完成未修完的学业后方可毕业;如原所学专业已被撤销,则转入相关专业;
3、录取新生应征入伍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新生在退役后 2 年,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 2 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
通知书》、退役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