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测生源,编制招生计划,经院领导审定后报省招生办公室。
二、负责起草、印制招生简章。
三、负责招生宣传工作,积极开辟新的生源地,扩大我校的知名度。
四、负责招生报名的各项工作。
五、负责组织专业课加试工作。
六、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
七、及时做好录取新生的档案移交工作。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工作。
九、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