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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大学消防安全制度
发布: 常家庆 日期: 2024/06/06 点击次数:

牡丹江大学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减少和杜绝火灾的发生,保障学校财产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在学校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和校防火安全委员的领导下实施全校消防安全的监督与管理。

二、指导、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制度。

三、组织全校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责令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隐患部位停工停业整改。

四、进行消防宣传、指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活动。

五、检查、指导各单位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的添置、维修、保养与管理。

六、加强与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系,参与并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对火灾事故的调查。

七、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八、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进规程的实施。

九、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实行严格管理,如锅炉房、超市、图书馆、档案室、危险品仓库及可燃物资库房、贵重实难室、公共娱乐场所、招待所及其他认为生重要的部位应当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十、对师生员工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十一、确定重点防火部位,组织制定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