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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岗位职责
发布: 常家庆 日期: 2024/05/20 点击次数:

一、拟订和落实学校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二、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治安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三、组织落实防火、防盗抢、防爆炸、防破坏、防诈骗、防窃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治安防范措施,消除治安隐患。

四、加强对校区内部重点要害部位和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的治安保卫,督促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五、做好动态信息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的突发性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六、调解、疏导校区内部治安纠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在本校区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并保护现场,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七、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本校区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八、对校园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行为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工作。

九、协助公安机关监督、考察、教育本单位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

十、管理在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其他外来人口。

十一、领导校区治保会等群防群治组织的治安保卫工作,积极参加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执行学校领导和公安机关布置的其他治安保卫工作。